2月17日11时许,大年正月初六,漳州开发区南太武派出所民警以实际行动传承、弘扬“漳州110”精神,帮助群众迅速找回丢失的钱包(内有2000余元现金、3张身份证、1张社保卡),有力保卫了辖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许。 据悉,当日上午11时许,漳州开发区南太武派出所接到群众康某燕报警称:其扫码租用了一辆小黄车,在骑到厦大附中公交站时,看到公家车已到达,就急忙将小黄车停下,然后带着两个小孩去坐公交车,上车10分钟后,康某燕想起钱包遗落在小黄车车筐内,随后下车并马上返回寻找,但小黄车已被骑走,钱包也不见了,无法找回,里面有2000余元现金、3张身份证、1张社保卡,不知所措的康某燕选择了报警,希望民警能帮助寻找。 接警后,民警及时向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并第一时间通过查看阳光城丽景湾正大门监控进行查找,但监控处于死角,无法查看。为了确保身份证、社保卡等不被冒用,民警让康某燕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挂失备案。经过仔细分析,民警认为钱包极有可能被使用该车的人捡到并拿走,为及时挽回群众损失,民警联系到了小黄车客服中心,在客服中心协助下,找到了康某燕停车后第一个使用该车的人员信息;随后,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将车骑走的当事人王某彪,民警表明来意后,王某彪积极配合,承认有拿走了小黄车车筐内一个黑色的钱包,在民警讲清相关政策后,王某彪及时将钱包送回到小区门口,当场核对无误后,立即归还给康某燕。民警用时不到30分钟,即帮助群众挽回了较大的损失,得到了群众的积极赞许。 民警提醒,骑行共享单车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以免造成财产损失。(连海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