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郑莹斌)春节期间聚会增多,喝酒在所难免。喝酒没问题,但酒后开车上路,则万万不可行。可偏偏还有人以身试法,心存侥幸,竟敢在交警门口酒驾,让我们来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2月15日23时50分许,漳州开发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刚处理完一起酒驾案件,透过窗户看到陈某某(河南省许昌市人)驾驶着闽E5****正在掉头,发现倒车动作有些异常,根据以往经验,怀疑存在酒驾行为。于是,民警当机立断,上前拦截,让该男子下车接受检查,酒精呼气检测为2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陈某某看到检测结果后就要给民警下跪,被民警拦住了。“我就和女朋友喝了一瓶啤酒,下次再也不敢了!求求你们放了我吧……”该男子痛哭流涕忏悔自己不该酒驾。经了解,陈某某在当晚22时40分至23时30分,将车停在交警大队门口后,便和女朋友去吃夜宵,并喝了点小酒。结束后,陈某某心存侥幸开车打算掉头离开,就被执勤民警觉察异样并拦截。民警对陈某某进行教育,告诉其求人不如求己,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守法律法规,不触碰红线。最终,陈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罚款1000元,记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