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没有给我们留下什么物质财富,却留下了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有几件事,我永生难忘
我母亲史英萍是南下干部,解放初即任东山县民政科科长,1952年转薪时定为行政18级,此后30多年中,其职务、工资都未提升过,直到我父亲去世后的1984年才自然升为17级。因为每次提职、提级,谁要提我母亲,我父亲就首先反对。我母亲当了多年的妇联主任,又有相当的文化水平,县领导班子一些人提议:该升副县长了。不料被我父亲压住了:“让文化水平更高、口才更好的人干。”几次提薪,又是我父亲压住了:“我们两人工资加起来还是可以的,调薪名额应评给比老史工资低的同志。”他还多次对我母亲说:“咱们都是贫苦农民,党把咱们培养成国家干部,应该满足了,不要计较职务与工资,咱们的生活水平比起群众和一般干部都好。”
我父亲去世后,母亲在一周之内拆除了家中的电话,连同我父亲的自行车一并上交党组织:“这是老谷交待的,活着因公使用,死后还给国家!”在父亲的熏陶下,我母亲过着清淡俭朴的生活,上世纪90年代以来,她把自己的离休金拿出来,先后资助17位特困生,花费2万多元。这对靠离休金生活的母亲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我母亲说:“你爸爸在世,一定会支持我这样做。”
父亲调离东山前夕,有关部门提出让大姐哲惠转为正式干部,随调省城,被父亲挡住了:“组织上调的是我,不是我女儿。”哲惠支持父亲工作,一人留在东山锻炼,直到1979年才从临时工转正式工。
我读小学时,有一次看电影回家,很高兴地向家人介绍电影有多么好看,父亲马上问:“谁给你买的票?”我说:“我没钱,收票的老伯伯知道我是你的女儿,就放我进去。”父亲马上生气了:“你这是占小便宜,是错误的”,当场拿出1角5分钱让我立即退还。
我弟弟豫东1976年高中毕业,按政策我父母可以留一个子女在身边。豫东曾在河南农村老家上了6年学,提出要回到父母身边。我父亲坚决否定,豫东只好请求到东山下乡,我父亲还是不同意:“到东山人家会照顾你。”豫东最终被送到南靖县一个林区的知青点锻炼,后来报名参军,我父亲知道后要求他:“到部队后好好锻炼,没入党不要回来。”豫东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在部队入了党。
类似以上父亲管教我们的小事,当年我们有时也很想不通,认为太严格了。现在想想,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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