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汉夫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林忠摄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朱秀敏)1月9日上午,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汉夫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提出新一年工作任务。 2018年履职成绩单 亮点一: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准确把握人大的工作定位,自觉在全市工作大局中研究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紧扣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总体要求,听取审议26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24次调研视察,开展对13部法律法规施行情况检查,推动壮大实体经济、强化创新驱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延展“生态+”效益等工作的开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次,及时任命监委和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部门负责人。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落实重要事项,开展重点工作,组织重大活动。 亮点二:推动经济发展“高素质” 始终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在抓牢抓实增长点、扶持壮大实体经济、优化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听取“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出紧盯主要指标、聚焦主要任务、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审议意见,推动规划纲要有效实施。密切关注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和现代产业加快发展的情况,积极开展产业调研。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区域协同发展的决策部署,会同厦门、泉州、龙岩、三明四市人大,探讨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推动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加快建设。 亮点三:促进生态建设“高颜值” 围绕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目标,听取审议《漳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0)》编制情况报告,推动规划目标指标的完善,以及生态保护空间红线、土地资源开发上限和水环境质量底线的确定,加快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建设,实现经济绿色转型。专题调研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听取审议市政府报告,跟踪“清新水域”“洁净蓝天”“清洁土壤”“生态建设”四项工程进展,督促《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实施保护决定》落实、“五湖四海”和九龙江畔“双百”绿化工程等项目建设。 亮点四:督促民生事业补短板 聚焦重要民生议题实施跨年度监督,着力推动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出行难、公共配套差等“四难一差”问题的解决。持续组织脱贫攻坚工作监督,积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出计献力。持续跟踪督查市区学前教育发展,开展集中视察,听取审议市政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区公办幼儿园新增11所、在建13所,今明两年将增加4590个学位。持续监督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支持和推动投入机制创新,提高改造标准。 亮点五:扎实推进地方立法 坚持党委引领地方立法工作,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审议意见反馈报告的制度,及时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实在管用特色立法。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注重发挥立法基地和立法联系点的优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征求专家学者、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征集2019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7项、法规草案修改建议400多条。《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草案)》通过三审,正按程序报批。《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草案)》通过初审,《漳州市古城保护条例》《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启动立法调研。 亮点六:代表建议办理出实效 着力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15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坚持把党政关注、群众关切、民生福祉的事项作为督办重点,确定壮大实体经济、发展花卉产业、改造提升市区农贸市场、加快市区公办幼儿园建设、解决市区房屋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5件重点督办建议,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相关委室全程跟踪。重点督办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发挥,在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议办理中,市政府出台建设项目考核评分办法与细则,落实资金扶持政策,加大改造提升力度。组织办理工作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开展满意度测评,邀请代表参与监督,推动办理单位健全机制、强化责任,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领导下,紧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全市大局研究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执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依法依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跟踪督促检查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抓好年度立法计划的实施,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适应改革、急需先立的原则,做好《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报批工作,审议通过《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审议《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组织《漳州市古城保护条例》《漳州市水仙花保护管理规定》《漳州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办法》的立法调研。 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全市大局,特别是围绕市委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十项行动”的实施,在经济工作,民生、社会事业、环保工作、司法工作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 进一步优化代表服务: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坚持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积极引导代表提出更有质量的议案建议;创新督办方式,推动代表建议得到更好落实。 进一步推进机关能力建设: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开展业务培训、专题讲座,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机关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管理,提高常委会机关参谋助手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促进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