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1月28日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4日在芗城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漳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漳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漳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漳州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朱祥超 黄妍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