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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您当前的位置 : 漳州新闻网 >>   2020-04-16 15:54  来源:  编辑:管理员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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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张俊炜 林厚恩)为全面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日前我市正式出台《漳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排查整治对象、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坚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进行百日攻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行动方案》,我市将在4月30日前完成全面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彻底整治清理,并于6月30日前完成复核验收。

  【排查谁?

  六大类覆盖各类建筑房屋】

  据悉,此次行动的排查整治对象包括住宅、别墅、厂房、公共建筑、人防工程及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等六大类,原则上覆盖了全市各类建筑房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市将采取“业主自查,乡镇(街道)排查,县级复核,市级指导监督”的方式,通过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等形式,在2019年排查的基础上,一栋不漏、一户不落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其中,我市将重点排查风险隐患比较集中的八大类型的房屋,分别为: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企业闲置的老旧厂房;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征迁,未完全拆除的房屋;农村因地灾点搬迁、危房改造等腾空未拆除的房屋;2019年专项行动中已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和一般安全隐患房屋,将作为此次百日攻坚行动的重中之重。

  【怎么查?

  逐一摸底、比对、拍照、录入】

  根据《行动方案》,在全面摸底排查阶段,每栋房屋排查均需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到场,通过现场踏勘、查阅核对图纸,走访询问周边群众,重点掌握设计施工情况及结构安全存在隐患问题。由村居(社区)组织业主自查的,要求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与2019年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档房屋逐一比对核实,每一栋都要有现场图片留存,参与核查的人员一律签字留档,排查信息逐一全部录入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同时,由乡镇(街道)组织村居(社区)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作为基础,逐一对辖区范围内摸排整治对象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采集排查整治重点房屋户主和房屋信息,检查房屋墙体、大梁、柱子、地基等,对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拍照取证。村居(社区)、乡镇(街道)要分类填写《漳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经所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如何整治清理?

  清人、停用、封房、拆除】

  针对全面排查情况,全市各地将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确定处置意见,重大隐患先查先治,实施清单销号管理,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钢结构房屋,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将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未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的,我市将按照《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依法强制执行。公安、消防、卫健、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收回各类证照,依法撤销各种审批、登记手续。县级政府(管委会)还将把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告知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怎么复核验收?

  现场销号、闭环管理、造册归档

  群众举报经核实给予现金奖励】

  根据《行动方案》,县级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复核,组织技术专家保障组,用政府购买服务、动员企业资源参与,对开展鉴定、加固补强或拆除的房屋,逐一进行现场复核销号、闭环管理,并将整治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经县级复核整治到位的,上报市级验收。市级组织力量通过抽查、评估等形式开展验收,造册归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同时,我市将建立举报制度。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乡镇(街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一核实。经核实属于新发现的隐患线索,给予举报人300-500元奖励。

  目前,我市已成立漳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执规工作组、执法工作组、组织工作组、宣传教育组、资金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及各部门通过实行包片负责制,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