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庄文剑 通讯员 黄从余 姚义欢)谢某春欠人3900元,筹措后还差近千元,趁夜色先后偷芭乐近900斤,将销售所得的1376元用于还债。近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9年3月16日晚,谢某春携带手电筒和袋子,驾驶电动三轮车,到武安镇珍珠岭旁马某的芭乐园盗采芭乐(合计300多斤)。他将所盗的芭乐销售出去,得赃款600余元。一发不可收拾,之后他连续三个晚上盗采芭乐10余袋(合计560多斤),共得赃款880余元。3月22日20时许,谢某春第五次以同样方法“光临”马某的芭乐园,盗采2袋芭乐(合计83.6斤)。他准备离开时,被蹲守的果园主抓获。经鉴定,前四次被盗走的芭乐价值1376元。案发后,谢某春主动赔偿损失,取得马某的谅解。 责任编辑:杨朝华 罗培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