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庄文剑 通讯员 王琼云)因买卖纠纷欠款两次出逃,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定。八年后“老赖”谢某被抓获归案。日前,南靖县人民法院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谢某系南靖一服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09年7月,南靖县人民法院对谢某所在公司与陈某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法院依法要求谢某及其所在公司清偿陈某的150万元债务。谢某及其所在的公司未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2009年8月,南靖县人民法院受理陈某执行申请,向谢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又要求谢某申报财产。谢某申报了公司机器设备及开设在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公司账户,但隐瞒开设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公司账户。2009年9月11日,谢某隐瞒申报的工商银行公司账户收到货款545200元,谢某未将该钱款上交法院或支付给陈某,而是指令公司出纳员将钱转到其指定的账户,剩余部分取现后交给谢某。谢某将其中的近45万元归还给公司的其他债务人,携带约3万元现金潜逃。2011年11月18日,谢某主动投案,同日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谢某再次潜逃,直至2019年12月11日被佛山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责任编辑/黄舒哲 程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