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三五”期间,漳州在社会治理方面不断改革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探索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走出了一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之路,通过“四个一”运作模式进一步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点击下方图片,观看精彩的H5 ↓↓↓↓↓↓↓↓↓↓↓↓↓↓↓↓↓↓ 建实一个组织体系 强化站位提升。出台《关于推行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的通知》,将“2+N”治理模式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漳州的重要载体。 ![]() ![]() 注:“2+N”模式,即“社区(乡村)110”,在全市2070个社区(村)实行网格员、警员(含民警、辅警、警务助理)“二员”为主干,“N”支专门队伍为支撑的网格治理模式,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形成了具有新时代发展特色的“漳州模式”。 ![]() ![]() 强化阵地拓展。按照每个县(市、区)各打造一个“社区110”和“乡村110”示范点的思路,制定下发《“社区(乡村)110”示范点创建导则》,精心打造33个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点出彩、全面开花”的可喜态势。
![]() 建强一支专业力量 整合网格员队伍。网格员原则上从所在社区(乡村)“两委”中选配,或者从所在社区(乡村)群众中招聘,确保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 ![]() 健全警员队伍。按照“一社区(乡村)一警”要求,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网格专职警员。社区警员原则上由属地派出所民警担任,警力不足的地方由1名民警负责1个重点社区,兼顾由辅警负责的2-3个普通社区;乡村警员一律实行“一村一警务助理”。
![]() 建设专门队伍。从城乡社区巡防队员、物业保安、小区楼长、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专业人员中,吸收政治素质好、调解能力和法律素养较强、参与平安建设积极性较高的人员,因地制宜组建城乡社区治安巡防队、法律援助队、志愿服务队等若干支专门队伍。
![]() 建好一项支撑平台 打通网间壁垒。建立“网格E通”与“12345”热线电话、“芗里芗亲”APP的事件流转渠道,落实“网格员、警员→社区(村)→乡镇(街道)→县(市、区)”四级转办流程,形成线上线下纵向横向无缝连接的闭环处置机制,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 ![]()
强化应用支撑。组织分管领导、管理员和网格员、警员等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确保各层级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漳州网格E通”主要功能、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成为基础要素和风险隐患数据采集、分派、处置、反馈、统计等闭环管理工作骨干。 加大推广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关注、主动应用,实现微信公众号关注数大幅提升、群众收集上报的事件数、办结数、办结率大幅提升、村居层面(二员N队)风险隐患的化解数、化解率大幅提升“三个大幅提升”。 建全一套科学机制 实体化勤务机制。整合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网格中心、调解中心、12345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多功能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行派出所所长兼任乡镇(街道)党委班子成员、社区民警兼任重要社区领导、村(居)辅警(警务助理)兼任治保会副主任的“三级”兼任机制,全面规范办公场所、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确保队伍管理到位,“二员”勤务24小时响应。 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把社区网格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分级分类保障,芗城区、云霄县等地统一配发巡逻电动车、信息采集终端、服装及其标识,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 可量化考核评价机制。把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化解等网格治理工作,纳入市、县综治平安建设和政府绩效考评,逐级考核到乡镇(街道)、社区(乡村)和责任人,实行量化指标,健全奖罚机制,倒逼落责尽责,确保落地见效。 策划:赖雄伟、陈益雄 主任:罗蓉芳 组长:陈静 文案:沈小琴 视频来源:漳州政法微信公众号 美编:郑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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