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在更高起点上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作出检察贡献 ![]()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正在聆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林忠 摄 核心提示 昨天,在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江莉向大会作报告,全面回顾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举措和丰硕成果,并提出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市人大决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四大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4143件,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 过去五年回顾 ![]() ![]() 坚持大局为重 以检察服务保障富美新漳州建设 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百年等大事,发挥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5515人,提起公诉34557人。积极参与社区疫情联防联控,依法起诉涉疫犯罪82人。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与相关部门建立反洗钱、缉私等协作机制,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88人。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起诉1473人。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6092件群众信访件均在7日内作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作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推行公开听证,举办听证会384场,促进矛盾化解。 着力服务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紧扣“六稳”“六保”,围绕稳企业保就业,以服务保障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制定并落实12条措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550人,办理涉企检察监督案件146件。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排查清理12件,为企业解绊,促放手发展。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依法少捕慎诉慎押,不捕23人、不诉107人。为企业提供检察服务,在古雷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设检察联络点,推行特约检企联络员、送法进企业等机制。 着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常态化斗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持办案力度。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深化“打财断血”,监督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440人,纠正执行不当5件。注重以案促改,提出检察建议84件,推进工程建设、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依法治理。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着力融入反腐败斗争。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完成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和线索移交工作。监察体制改革前,依法严惩职务犯罪,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5件115人、渎职侵权犯罪30件39人。改革后,依法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14人,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密切配合。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23人,已起诉120人。根据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起诉艾宝俊、李嘉2名原省部级干部和7名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坚持人民至上 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13人。对依法应当从严惩戒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695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不诉340人。落实最高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组建“一长三员”队伍,织密校园法治保护网。联合相关部门设立校园“青春护航信箱”,从中发现线索并依法惩治性侵学生犯罪2人。 用心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依法惩治贪污“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截留养老保险金等犯罪,起诉扶贫领域“蝇贪”21人。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遭受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救助200人410多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持续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2人。开展“党建+扶贫”活动,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全部提前脱贫。最高检察院领导视察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联络点给予充分肯定。 用心守护碧海蓝天。开展“守护海洋”等专项监督,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037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32件。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模式,九龙江流域沿线各基层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强化流域保护。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促进生态修复。与红树林管理局建立全省首个生态保护协作平台,推动退养还湿7800多亩。最高检察院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莅漳视察生态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用心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驻+巡”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全面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室,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问题,纠正执行不当559件。守住“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01人,开展净化网络餐饮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件。托牢“脚底下”安全,同住建等主管部门会签意见,推动联合排查,及时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助推堵漏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35件,已被采纳419件。 坚持宪法定位 以检察监督推进法治漳州建设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基层检察院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设检察室,开展常态化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1件、撤案470件,纠正漏捕508人、漏诉1079人,纠正违法侦查行为299件次。开展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4408件、检验鉴定318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并支持抗诉83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5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34件。开展判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整治,清理罪犯179人。在全省率先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落实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纠正监管执法不当283件次。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审查报请特赦案件160件,纠正错报1人、漏报1人。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积极贯彻实施《民法典》,多元化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审查民事检察案件1374件。提出、提请抗诉5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1件,法院已采纳或改变原判50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619件,已被采纳589件。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建立公检法联合调查、仲裁与检察监督衔接协作等机制,纠正虚假诉讼17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15人。对法院裁判、执行正确的,终结审查或不支持监督申请379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审查行政检察案件800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4件,已被采纳66件。开展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监督,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79件,已被采纳545件。针对实践中一些行政案件程序已结但争议未解问题,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化解24件。开展诉讼活动中涉及行政处罚执法活动法律监督专项工作,提出检察建议44件,35名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建立磋商机制,促请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69件,行政机关已整改到位802件。共提起公益诉讼39件,法院已判决支持32件。开展保护国有财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3亿多元,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守护英烈荣光。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立案监督113件,提出检察建议70件,提出抗诉8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排查1990年以来案件25879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件。针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建立优化案件信息数据共享等10个工作机制,推动常治长效。 坚持守正创新 以检察改革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构建与“四大检察”工作格局相适应的职能体系。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5932件。推进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列席134件。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序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晋升、选升和退出工作,增强队伍活力。 不断优化检察机制改革。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主导责任,与公安、法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应用尽用、规范适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共适用13082件17180人,适用率逐年上升,已达88%;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均达95%。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努力减少群众讼累。 积极创新机制培育检察品牌。推进“一院一亮点”工程,带动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15项工作经验在省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介绍。“水仙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闪亮,“春蕾安全员”机制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十大典型案(事)例,被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妇联联合推广,获2021年全省绩效考评改革创新项目评审第一名。市检察院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在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水仙花”团队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检察院、全国妇联领导给予充分肯定。涉台检察工作走在前沿,首创“台胞检察联络员”“涉台检察联络室”机制,为台胞台企办好事实事。省检察院、省台港澳办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最高检察院组织部分省市检察机关到我市考察,推广我市涉台检察工作经验。“精英公诉”亮点突出,把求极致标准融入公诉工作,有6人次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等称号,1个公诉庭作为全国观摩庭。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特色鲜明,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察院确定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联系点,1个驻所检察室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坚持强基导向 以检察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突出政治建检。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从百年党史、90年人民检察史中汲取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深入学习谷文昌、“漳州110”等先进典型,弘扬身边英模刘龙清、潘进格等先进事迹。市检察院刘龙清劳模工作室被市委党校(谷文昌干部学院)确定为党建与教学科研基地。潘进格同志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唯一代表在全省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典型发言。党建项目《激活基层党组织微课堂》获评“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 突出从严治检。狠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严抓警示教育、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刀刃向内正风肃纪,处理违法违纪检察人员8人。营造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内外环境,两级检察院领导深入党政机关大宣讲,落实每月填报、公开通报等制度,共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678件。开展“一家两制”等专项排查,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市委巡察,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教育整顿成效得到中央第八督导组充分肯定。 突出业务立检。开展“检察业务·党建品牌建设年”活动,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刑事诉讼监督等13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36个案件被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或优秀案例,2份法律文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或优秀。加强岗位练兵,创新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机制,分条线开展业务竞赛,举行检校律论辩赛。“每周一课”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创新100例。共有20人次、3个团队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获奖,3人入选最高检察院人才库,6人获评省级检察业务专家。 2022展望 今后五年,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意气风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要突出“四个新作为”: ◎一要聚焦经济社会新发展,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紧扣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精准服务保障。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服务“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和“七比一看”竞赛等部署,保障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发挥台胞台商服务中心检察官工作室作用,探索涉台企业合规机制,助力漳台融合发展。 ◎二要聚焦人民满意新要求,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漳州建设上展现新作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强化民生法治保障。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等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社区矫正监督等工作。推动省内相关地市建立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守护绿水青山。 ◎三要聚焦法律监督新格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上展现新作为。做优刑事检察,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化虚假诉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发挥检察机关公益守护人作用,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强化求极致理念,打造更多更优漳州检察品牌。 ◎四要聚焦队伍建设新面貌,在全面提升队伍素能上展现新作为。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检察改革,强化业务素能培养,推行“两书”等业绩考评机制,提升履职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正风肃纪,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荣誉榜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 ★蝉联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联合妇联、民政创新的“春蕾安全员”机制获全省绩效考 评改革创新项目评审第一名 ★获评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漳浦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 ★云霄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 ★龙海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南靖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龙海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龙海区、云霄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 华安县人民检察院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