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陈细慧)4月29日,长泰区发布《长泰区加快文化和旅游发展十二条措施》,为受疫情冲击明显的文旅行业纾困解难,全力推动“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十二条措施规定,长泰区设立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8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优秀文艺精品创作、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及文旅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商、市场开发、品牌培育、形象宣传、人才培养等工作。同时,从加快文化发展、加强文物保护、推进旅游业发展三个大方向确定奖补措施。
在文化方面,分别从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效能、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鼓励优秀文艺精品创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开展全民阅读等方面给予奖补。
在加强文物保护方面,支持全区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支持文保单位、文物点进行本体修缮、周边环境整治等建设工作,并给予相应补助,最高可补助30万元。
在推进旅游业发展方面,鼓励打造旅游品牌,乡镇村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可通过争创A级旅游景区、金牌旅游村等14个品类旅游品牌争取奖励,最高可奖补150万元。支持旅游住宿业发展,鼓励长泰区旅游饭店、主题酒店、特色民宿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并给予相应等级奖补,最高奖补100万元;鼓励新建精品酒店、主题酒店、民宿,按照规模给予奖补。鼓励开展地接过夜游,根据旅行社组织游客来泰游客数量、住宿天数给予相应奖补,鼓励长泰辖区内的旅行社法人单位组织“踩线团”。鼓励各镇(场、区、办事处)举办各类旅游宣传营销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长泰旅游知名度、美誉度。支持旅游厕所、游客中心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徐镜正 张江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