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来源:漳州新闻网      2024-12-16 10:38      编辑:陈细慧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市委巡察一组自2024年12月16日起对闽南日报社党委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闽南日报社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巡察的主要内容是重点监督检查闽南日报社党委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精准发现和推动解决制约闽南日报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瓶颈问题,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努力把漳州打造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闽南日报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闽南日报社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705965660(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开通“码上巡”信访反映二维码(可扫描下图二维码进入);设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漳州市A098号邮政信箱;设置巡察意见箱: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2号新闻大楼一楼进口左侧;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年1月19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闽南日报社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闽南日报社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中共漳州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视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6066924,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闽南日报社党委  中共漳州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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