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检察院:“检察蓝”逐“绿”前行 共绘生态画卷
来源: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 2025-07-11 09:14 编辑:吕芙蓉
华安县检察院在漳州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华安)基地开展生态法治研学活动

检察官对华安县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开展实地摸排调查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之际,华安县检察院以一项项生态检察的履职举措,在闽南大地谱写生态检察的华章。从突破行政壁垒推动九龙江流域跨区域“全域治”,到推行“检察+碳汇”机制破解生态修复难题,再到打造生态文明教学实践基地培育未来“守绿人”,华安县检察院以“三位一体”创新模式,将法治力量深度融入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守护母亲河:
从“分段管”迈向“全域治”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作为闽西南地区重要的水源地,其流域生态保护始终牵动着华安检察人的心。面对流域治理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华安县检察院以创新机制破题,用法治力量护航。
时值第56个世界地球日,华安县检察院联合漳平市检察院及两地河长办,在九龙江北溪流域西江溪水库上游段开展巡河行动。检察干警与河长办工作人员沿着河道仔细勘查,在饮用水源取水点,工作人员进行水质采样与检测,用科学数据为母亲河把脉问诊。
这场巡河行动,正是华安县检察院构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进九龙江北溪跨区域检察协作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该院联合河长办通过“实地探查+水质检测”的立体化巡河模式,推动解决倾倒生活垃圾、河道高秆作物阻碍行洪、非法捕鱼等涉水生态问题,参与增殖放流修复渔业资源,督促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为筑牢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起坚实的法治防线。
2024年,立足九龙江北溪流域区位特点,华安县检察院与安溪县检察院、漳平市检察院建立九龙江北溪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在依法妥善处理案件管辖问题、加强两法衔接配合、强化调查取证协作等方面形成合力,让跨区域河流治理从“分段管”迈向“全域治”。
“从江河浩荡到人水和谐,法治护航始终是碧水长清的坚实保障。”华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深化跨区域协作机制,以“检察之治”助力“河湖之治”,让九龙江流域的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
修复国家森林公园:
守护绿色宝藏
如果说九龙江是闽西南大地的动脉,那么华安国家森林公园便是其跳动的绿色心脏。这片以县域名命名的森林宝地,拥有843.04万立方米的森林蓄积量,65.11%的森林覆盖率。华安县检察院将守护森林资源作为重要职责,以法治之力筑牢生态屏障。
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战场上,华安县检察院重拳出击。郭某明等三人滥伐林木案便是典型一例。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郭某明等三人肆意砍伐桉树,造成389.5766立方米林木蓄积量损失,483.269吨碳汇损失。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联动,对郭某明等三人以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郭某明承担碳汇损失45867元,其余两名被告人对其中44082元承担连带责任,均获人民法院判决支持。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的“活化石”。华安县检察院在古树名木专项监督中,对全县283株百年古树进行全面“体检”,发现27株古树濒临死亡。针对管护漏洞,该院向属地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机制。如今,这些古树已全部挂上保护牌,在法治阳光下重焕生机。
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6件,恢复受损林地314.74亩,引导缴纳碳汇损失赔偿金14.23万元……数据背后,是华安县检察院推进“检察+碳汇”机制、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的坚实足迹。
法治宣传从娃娃抓起:
根植生态法治理念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如何让绿色发展理念代代相传?华安县检察院通过法治宣传,在孩子们心中播撒生态文明的种子。
在漳州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华安)基地,华安县生态文明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应运而生。这里不仅是法治教育的课堂,更是生态文明的体验馆。检察官们联合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红领巾讲解员比赛、现场教学等系列活动,通过“知识科普+案例警示+互动问答”的沉浸式教育,让生态法治理念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心中有绿,步履有光。”华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内涵,积极响应“美丽中国我先行”的号召,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为绘就华安生态更美画卷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漳州融媒记者 王琳雅
通 讯 员 应舒怡 文/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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